宋庆龄基金会成立于1982年5月29日,它是为纪念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而成立的一个民间团体。基金会从成立之日至今一直在宋庆龄故居办公。
为了保护宋庆龄故居的完整性、永久性,宋庆龄基金会向国家计委申请国家拨款择址盖(买)办公楼。
国家计委在批复中,专门对拨款作了注明:“所需购置资金2400万元,由我委分两年专项安排,其中1995年800万元,1996年1600万元。”国家计委要求有建设银行系统的监控,只有在此两方均表同意的情况下,基金会才能动用基建拨款。
为了尽快筹建办公楼,宋庆龄基金会成立了“基建处”,基建处找到北京京安房屋建设开发公司,近3年来,基建处与该公司一直在“洽谈业务”:1995年9月起至1996年7月,双方签订了《关于筹建宋庆龄基金会办公楼的协议书》、《补充协议书》、《关于宋庆龄基金会办公楼合同书》,共牵涉资金1250万元人民币。看起来,基金会基建处所涉资金似乎有板有眼,实际上,基建处压根儿没有启动盖楼工程,一砖一瓦都未买过。
1997年1月29日,基建处与京安公司又签订了一份《协议书》,协议书称:“甲乙双方经认真研究,由乙方(基金会基建处)向甲方投入项目临时周转金1200万元整”。
令人瞠目结舌的是,这份《协议书》乙方未盖公章,京安公司收到这1200万元“周转资金”以后,仅仅打了一个白条。
北京市公安局干警因为某个案件牵涉到宋庆龄基金会,不料意外发现基金会用于盖买办公楼的2400万元国家专项拨款只剩下590万元,其中1810万元不翼而飞。